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司于2007年4月成立,按照相关授权和规定,全面负责中国华电在上海区域的规划发展、工程建设、市场营销、生产经营、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公共关系等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上海公司面向华电系统内公开招聘公司本部3名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履职能力强。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能源行业及公司系统总体情况,有适应本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丰富的实践和管理经验,工作思路明晰有序,有较强的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3.综合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为人先,锐意进取,善于学习,有较强的分析研究、沟通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4.作风形象好。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使权力、忠实履职、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切实维护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
(二)资格条件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调整直属单位本部新聘用人员资格条件的通知》(中国华电人函〔2019〕66号文),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历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应从业资格)或基层企业中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2.从事与应聘岗位对口的专业管理工作年限应不低于3年。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0月以后出生)。
(三)回避
上海分公司本部执行任职回避,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回避关系:与上海分公司本部员工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或近姻亲关系(如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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