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马鞍山市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创建生态环保城市,马鞍山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中国光大环境有限公司和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特许经营的合作方式,建设马鞍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4年1月2日,中国光大环境有限公司、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营合同》,2014年4月17日合营公司光大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
马鞍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200吨/日,总投资5.2亿人民币,用地约110亩。其中一期规模为处理城市生活垃圾800吨/日,投资4.5亿人民币,建设2400吨/日焚烧线,年处理垃圾26.66万吨,配置2台7.5兆瓦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计划于2016年建成投入运营,二期将增加1400吨/日焚烧线。垃圾处理的服务范围包括马鞍山市市区(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和当涂县。主体工艺系统拟定为 机械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组合工艺式烟气处理装置(SNCR+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项目投产后利用焚烧垃圾余热发电,发出的电力将并入当地电网。
本项目拟定的技术方案已完全达到国家垃圾焚烧技术要求,并在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垃圾焚烧技术基础上进行了深化与优化,环保指标排放优于欧盟2000标准,烟气检测系统将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各种排放指标向社会实时公布,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一个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工厂。目前,马鞍山市环卫处、中国光大环境有限公司、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和《垃圾处理服务协议》,特许运营30年(含建设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