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4 09:59:58
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南部,占地约9.97公顷,规划建设2×53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集中供热管网,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2022年1月6日取得开工决策批复,2023年2月主体开工,计划2024年#1机11月份投产 #2机12月份投产 。
根据工作需要,惠州公司面向华电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空缺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同等条件以现从事专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创新意识和奋斗精神,能够胜任岗位。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与所在单位和惠州公司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四)不存在需任职回避或公务回避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惠州公司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惠州公司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入职体检。
(五)公示
按照公司决策程序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上报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报上级公司审批备案。
(七)办理入职
按照审批结果,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面试前不接待来访。
(三)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3-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执行惠州公司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四)惠州公司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问题。
(五)惠州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不对未录用者作相关解释工作。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成绩、拟录人员名单将由惠州公司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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