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劳动系统范围内的“服务月”活动主题是“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服务对象包括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各类毕业生,时间为2008年9月10日—10月10日。
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指导下,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将充分用好国家就业再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服务平台,通过四项措施抓好“服务月”工作:一是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市人力资源市场及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为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档案托管等“一条龙”服务。为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提供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和工资指导价位的分析信息,帮助其分析求职需求,制定求职计划,联系推荐基本符合其需求的岗位。二是组织好专场招聘会。市人力资源市场及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1—2场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三是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见习学生的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就业。对希望参加创业培训的,组织其参加SYB创业培训班。四是重点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返回原籍的毕业生失业登记、就业登记等工作。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确定一批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毕业生作为服务的重点对象,将其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实施就业援助。
活动期间,劳动保障部门将搭建“桥梁”,通过“送岗位进校园,送人才到企业”,实现“确保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免费的就业服务,确保活动的各类重点服务对象得到重点援助,确保登记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0”的工作目标。
个人会员疑问请点击: